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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已签发国家排污许可证的单位!

发布时间:2019-12-05 13:25   帮助了2810人
摘要:请注意已签发国家排污许可证的单位!有关单位: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部颁令第48号)和污染许可证实施报告,对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工作要求及其后果进行自我监测现在通知违规情况

请注意已签发国家排污许可证的单位!有关单位: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部颁令第48号)和污染许可证实施报告,对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工作要求及其后果进行自我监测现在通知违规情况:排污许可证实施报告(1)政策和法规依据。 《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第48号部令)第三十七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执行报告的内容和频率,编制污染许可证执行报告。

污染许可证。污水许可证执行报告包括年度执行报告,季度执行报告和每月执行报告。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污染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提交并提交污染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并予以公示,并通过国家污染许可证管理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交书面执行报告信息平台。第三十八条规定,污染物排放单位应对提交的分类账记录,监测数据和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依法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工作要求。颁发国家污染许可证的单位,自许可证颁发之日起,必须按照行业认证要求和《环境管理分类书和污染物许可证实施报告通用技术规范》等要求编制并提交实施报告。文件(每月)实施报告在本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提交;年度执行报告在每年年底后的15天内提交。执行报告的电子版已提交给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站:http://permit.mep.gov.cn)。 

(3)违反法律法规的后果。国家生态环境部将对企业实施情况报告进行核算,提交执行报告的企业名单是公开的,相关信息将提交国家税务总局并纳入企业信用体系。 2.自我监控(1)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定,排放工业废气及其污染物清单。本法第七十八条。监测列出的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物,并保留原始监测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实施污染许可证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定,对排放的水污染物进行监测和排放。自己,并将其保存为原始监视记录。 《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第48号部令)第三十四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污染规定安装或使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和计量认证要求的监测设备。

许可,按照规定维护监控设施,进行自我监控,并保留原始监控记录。 (2)工作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并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在国家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和共享平台(网址:http :)中制定自我监测计划,并进行自我监测。 //123.127.175.61:6375/ eap / Loginout.action)根据自我监控技术指南和污水许可的要求,制定自我监控计划,并输入监控数据。可以在系统主页的“帮助中心”中自己下载详细的用户手册。 (3)违反法律法规的后果。 《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第48号部令)第五十六条规定,未按规定排放工业废气,有毒有害空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监测财产或者不保留原始监测记录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条例”的规定处罚。 《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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