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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这些新的外贸法规已于2020年生效!

发布时间:2020-02-17 19:39   帮助了1363人
摘要:从2020年起,一系列新的外贸法规将正式实施。本文将为您提供已实施的新外贸法规列表,并指导您快速掌握外贸法规的新发展!

从2020年起,一系列新的外贸法规将正式实施。本文将为您提供已实施的新外贸法规列表,并指导您快速掌握外贸法规的新发展!

 1.受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目录的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0日生效日期:2020年1月1日代码: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执行摘要: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机械和电子设备进口管理办法》电气产品,《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实施措施》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宣布,2018年第101号同时废止。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分为两类:机械和电气以及非机械和电气。 “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商务部颁发的许可证,用于为受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颁发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除外)法规证书的代码为“ 7”。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监管证书的代码为“ O”。属于“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的所有进口货物都需要提交海关进行商业检查。许可和授权部颁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附件:“接受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商品目录(2020年)”原始文本和附件下载链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e/201912/20191202924855.shtml 

2.简化程序用于加工贸易业务的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6日生效日期:2020年1月1日编码: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8号执行摘要:海关总署已决定简化某些加工贸易业务的加工程序并使之标准化。公告相关事项如下:(变更)一份备案,取消备案数据库备案2.备案建立(变更)一份备案,取消商品合并关系报告

3.备案一次外包处理,取消出库处理收货和出货记录4.深办理结转一项备案,提前取消申请和交货记录5.结转多余材料一次申报,不收风险押金6.一次申报国内营业税,统一申报国内营业税的期限7.优化二,创新低价值辅助材料的监管,包括对保税材料的统一管理。 :生效日期: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日编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0号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调整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检查,对HS编码产品取消监督条件“ A”,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查监督(具体调整见附件)。附件:《检验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原始文本和附件下载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 / 302249/2480148/2804798 / index.html 

4. 2020年“进出口关税”发布了!颁布日期:2019年12月26日生效日期:2020年1月1日编号:税务委员会公告[2019] 9号内容:最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务院关税法规委员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2020年)》,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关于进出口货物调整的规定。出口关税细目和税率,以此类规定为准。进出口关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组成部分,包括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相关国际协议确定的进出口关税,税率和分类规则。关税计算的依据。与2019年版相比,2020年版关税提供了最惠国税率,暂定进口税率,商定税率和优惠税率。号)进行了调整。除2020年版《关税规则》中宣布的税项和税率外,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进出口关税和税率调整的规定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执行。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2020年)》原文和下载链接: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1912/t20191230_3452186.htm 

5.市场新法规采购和出口商品日期:2019年12月27日生效日期:2019年12月27日标志: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执行摘要:为了促进市场采购和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范市场采购和贸易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进出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现在正以市场采购和贸易的形式宣布对出口商品的海关监管。本公告纳入检验检疫规定,规定了市场采购外贸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将简化申报的适用条件从10个减少为5个,对价值最大的前5个项目逐项进行申报,并进一步减少声明信息和随附文件。原始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2804808/index.html 

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签发日期:2019年12月27日生效日期:2020年1月1日代码: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6号内容:确保执行《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细则自实施之日起,商务主管部门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签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构办理进,出境报关业务。出境快件,外商投资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和收货人向海关办理注销手续时,海关不再核查《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该公告意味着自外商投资法律和实施以来法规正式实施,商业部门(西非商业委员会和自由贸易管理委员会)正式撤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审批和备案职能。外资企业的设立不再需要审批和备案。原始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812459/index.html 

7.最新的“进出口商品暂定税率表”发行日期:2019年12月30日日期:2020年1月1日编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7号执行摘要: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发[2019] 50)以及国务院海关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某些国家小标题注释的通知(水税委员会[2019] 51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以及修改了一些国内小标题的注释。调整计划提到,从2020年1月1日起,将对859种商品(不包括具有关税配额的商品)实施临时税率;从2020年7月1日起,将取消七种信息技术产品的临时进口。设定税率,并将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保持不变。附件:“进出口商品暂定税率表”原始文本和附件下载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2807705/index.html 

8.商业密码进出口发布管理工作的日期:2019年12月30日生效日期:2020年1月1日代码:国家密码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公告38号:根据《密码法》第二十八条,商务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密码局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并具有加密保护功能的商业密码实施进口许可证。具有国际义务的商业法规实施出口管制。商业密码的进口许可清单和出口管制清单由商务部与国家密码管理局和海关总署共同制定和发布。为了做好商业密码进出口管理的过渡与融合,现发布以下特别声明:1.在宣布并实施商业密码进口许可证清单和出口管制清单之前,商业密码的进口和出口出口将根据当前宣布的许可条件和程序临时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1)含有密码技术的密码产品和设备的进口,应按照国家加密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国家保密局第18号和第27号公告的规定办理。 (二)从事商业密码产品出口的,应当向国家密码局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部门申请《商业密码产品出口许可证》,并申请《出口密码》。商业密码产品许可证”。 2.建立商业密码进口许可证清单和出口管制清单后,商务部,国家密码管理局和海关总署将另行发布公告,以实施商业密码的进口许可证和出口管制。原始链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e/201912/20191202926887.shtml 

9. 2020年受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目录的引入日期:2019年12月31日生效:2020年1月第一期: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5号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进口管理办法产品,以及主要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特许商品目录(2020年)。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宣布,2018年第107号同时废止。进口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进口的合法证书。对于受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外贸经营者应当在进口前按照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请进口许可证,海关应当接受报关,查验和放行。进口许可证。附件:受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目录(2020年)原始文本和下载链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e/201912/20191202927133.shtml 

10.受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目录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1日生效日期:2020年1月1日代码: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6号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清单(2020年)》以及相关事宜现已发布。在“有关事项”中,公告包括了许可证的申请,“非批次一许可证”系统和“批次一许可证”系统,通关口岸,出口许可机构,其他事项和实施时间。说明。具体内容如下:1.到2020年,将有43种出口商品受许可证管理。贸易商出口目录中所列货物,应当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 (如出口许可证),并通过出口许可证的检查和放行程序。 2.在政府的外国援助下提供的货物免于申请出口许可证。 3.对以下商品实行“不批一证”制度:小麦,玉米,大米,小麦粉,玉米粉,米粉,活牛,活猪,活鸡,牛肉,猪肉,鸡肉,原油以及成品油,煤炭,摩托车(包括全地形车)及其发动机和车架,汽车(包括整套零件)及其底盘,加工贸易中的出口货物,补偿贸易中的出口货物等。货物,在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可以多次使用出口许可证,但使用海关的次数不得超过12次。 4,商务部和商务部委托的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沉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和西安的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下列条件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分工。它还实施出口许可证,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出口许可证。 (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分开的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商务主管部门。)5.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8号同时废止。附件:“受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目录(2020年)”原件和附件下载链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e/201912/20191202927141.shtml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行日期:2019年12月31日日期:2020年1月1日编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8号内容:根据《两用物品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海关总署于2019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行了调整,调整了《两用物品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同时废除了商务部和海关总署于2018年发布的《两用物品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应当指出,进口的放射性同位素要遵守《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装置安全和保护条例》以及《两用物品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办公室申请两用物品和技术进口许可证。进口经营者持有两用物品和技术的进口许可证,以办理海关手续。附件:《两用物品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原文和附件下载链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e/201912/20191202927099.shtml 

12。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管理条例颁布日期:2020年1月8日生效日期:2020年1月8日代码:财税[2020] 2号执行摘要:为继续支持中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商务部财政部将与行业和信息部门合作化学工业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能源局制定了《重大技术设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见附件) ,自发行之日起实施。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能源局对重大技术的调整《关于设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段[2014] 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要进口商品税收政策的有关目录和规定》同时废止了《技术装备》公告(财税[2015] 51号)。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进一步调整完善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继续支持中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与修订前的管理措施相比,新的管理措施主要进行了以下调整:取消了主要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免税额度管理,有利于适应市场经济法的要求,进一步发挥进口税收政策的作用;并将领导政策管理工信部的调整有利于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优势,简化政策管理流程;显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分别制定管理措施的详细实施规则。附件:《重大技术设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原始文本和附件下载链接: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001/t20200113_3458345.htm 

13.根据193调整商品监管海关编号签发日期:2020年1月17日生效日期:2020年2月1日编号: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号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规定, “中国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根据193个海关商品编号对相应商品的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公告中提到:1。两个海关,包括“ 4001100000”商品编号不再受进口产品检验和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的限制。 2.对于“ 4101201110”等191个海关商品编号,不再进行进口商品检验,其中涉及天然橡胶乳胶,天然橡胶烟膜,动物皮,原木,羊毛等商品。 3.调整后的具体监管要求见附件。附:193海关商品编号监督要求。 Xls原始文本和附件下载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2844215/index.html 

14.进口捐赠材料官方新的流行病清关程序日期:2020年1月25日生效:2020年1月25日编号:海关总署2020年第17号公告内容:为确保迅速清除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捐赠材料,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下内容是关于办理进口捐赠物资通关手续的公告:一,充分保证进口药品,消毒用品,防护用品,治疗设备及其他预防控制材料的快速通关,以及直属的相关通关场所。海关实施了特殊的验收窗口和绿色通道,以快速清关进口捐赠物资以进行快速检查。 nd版本。在紧急情况下,您可以先注册释放,然后按照规定完成相关程序。海关可以放行与国家进口毒品管理许可证有关的医疗用品,以防疫,然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2,《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暂行办法》(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中所列的有关物资,海关首先予以登记。紧急情况下放行,然后弥补相关的税收减免手续。 3.如有任何相关问题,可致电海关咨询热线12360进行咨询。原始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2852160/index.html 

15.新皇冠进口材料未实施关税生效日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2月1日编码:税收委员会[2020] No. 6内容:为了积极支持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暴发,根据预防和控制肺炎暴发对进口材料免税新的冠状病毒感染政策(请参见海关总署,财政部2020年第6号公告以及以下免税政策),适用于从美国进口且并非源于对美国实施关税措施的材料美国和加拿大。我有义务对美国301措施采取减免关税的义务,而没有征收其他关税;已添加的税款将退还。上述未实施的附加关税措施与免税政策的实施时间一致(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原始链接: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002/t20200201_3464834.htm 

16.临时延长纳税期限:2020年2月3日生效日期:2020年2月发行3:海关总署2020年第18号公告内容:为了加深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暴发的预防和控制,并进一步改善海关申报和税收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1 。2020 1月度纳税申报,企业可以在2月24日前完成应纳税款的电子支付汇总。其他事项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5号的要求处理。2.自2月3日起的纳税凭证2020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防疫工作部署计划将被推迟。恢复工作后15天内缴纳税款。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防疫工作确定并宣布恢复工作的日期和控制工作安排,有关延迟进口货物的付款,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延迟报告》。第十七条规定,开始日期应推迟到上述恢复日期。原始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2856273/index.html 

17.美国对某些商品的关税提高调整的实施日期:2020年2月6日生效:2010年2月14日2020年14:00:税务委员会公告[2020] 1号内容:为促进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条例》关于关税和国际法的其他基本原则,国务院海关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按照程序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提高部分进口货物关税(第三批)关税的公告》(税务委员会公告[2019 ]第4号)提供了税率,该公告附件1第1部分和第2部分列出的270和646个税项需加收附加税第3和第4节中列出的64和737项目的税率将从5%调整为2.5%。除上述调整外,将继续按照规定对美国和加拿大实施其他关税措施。原始链接: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002/t20200206_34665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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