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塑胶原材料可申请免征税
发布时间:2019-06-06 15:07 帮助了1366人
摘要:
从美国和加拿大取消关税货物的试行措施
1.申请主题
申请人是申请排除货物的利害关系方,包括在中国的企业或从事相关商品进口,生产或使用的行业协会(商业协会)。鼓励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其成员申请。
2,可申请排除范围
排除的适用范围是我已经宣布但尚未停止或未暂停关税的货物。第一批包括“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增加对进口货物500亿美元进口关税的通知”(税务委员会公告[2018]第5号)附于“关税清单”美国和加拿大“。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美国进口货物进口关税约160亿美元的规定”(税务委员会公告[2018]第7号)附于“美国和加拿大的关税“。第二批包括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增加对美国某些进口商品的关税的通知所附的附件1-4商品(第二批)(税务委员会公告[2018]第6号)。上述两批货物不包括已停止或已暂停关税的货物,如汽车和零件。
3.申请方法和时间
申请人应当通过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站:http://gszx.mof.gov.cn,按要求填写报告并提交申请。第一批可申请排除的产品将于2019年6月3日起接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5日。第二批可申请排除的产品将于2019年9月2日起接受。截止日期是2019年10月18日。
4.申请备案要求
申请免除一个关税项目(8位数,下同)以提交表格。申请排除多个税项,每个税然后单独填写税项。对于同一税项,企业已向行业协会(商业)会议提交了信息,并已由行业协会(业务部门)报告,公司不能重复报告。
申请人应按照上述网站关于排除申请的具体说明和要求填写申请信息进行排除,并应根据事实和数据解释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难以寻求替代方案货物来源;关税的增加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经济损失;增加关税对相关产业产生重大的负面结构性影响(包括对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就业,环境保护等的影响)或具有严重的社会后果。不接受不遵守要求。
申请机构应对要报告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果通过验证发现填写了虚假信息,则不会考虑排除相关申请主题的申请。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仅限于使用美国和加拿大的关税,未经申请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政府要求,法律政策等除外。
5.排除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对有效申请进行有效审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有关专家,协会,部门的意见,并按程序制定和公布排除清单。
对于排除清单中的货物,自实施排除清单之日起一年内,我不会对反美301措施征收关税;如果符合退税条件,已经征收的关税将予以退还。有关进口企业应当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海关申请批准。对于在排除清单公布之前已经停止或暂停关税的货物,关税尚未退还。
有两种主要情况可以获得退税条件。首先,根据税收项目排除排除列表,第二个是排除列表中列出的货物是税项的一部分,如果海关有条件退税,海关根据税项有额外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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